前海:首创法定机构区域治理 廉政监督“五位一体”

  坚持“先行先试、边行边试、合作共试”,不断提升制度创新系统集成水平,是前海发展至今的一大突出特点。其制度创新成果数持续刷新,截至今年4月已达到358项,其中全国首创或领先达133项。无论是国内首创法定机构区域治理模式,还是国内首创“五位一体”的廉政监督体系,均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深刻影响。

  国家级法律查明平台“一中心两基地”落户深圳前海,前海法院、深圳国际仲裁院、廉政监督局的建设,一直牵动着外界关注的目光。作为目前国家批复的唯一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,前海坚持立法先行,将法治建设列为六大板块创新之一,把构建与国际通行商业规则对接的制度规则体系放在重要位置。

  基础性立法方面,深圳市出台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“一条例两办法”(前海合作区条例、前海管理局暂行办法和前海湾保税港区暂行办法),起草《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条例》,以“条例+办法+指引”构筑起法治建设的基本框架。

  在此基础上,片区依据“一条例两办法”,构建自贸区管委会和前海管理局“政府职能+前海法定机构+蛇口企业机构+管委会社会机构”的治理新格局,推动政府、市场与社会三方良性互动,协调发展,以极精简的机构规模,高效推动区域开发建设和多领域系列改革创新,使其成为国内最具资本吸引力的区域之一。

  而依法设立前海廉政监督局,则是在全国率先建立集纪检、监察、检察、公安、审计职能“五位一体”的廉政监管新体制,按照“人员统一管理、职权依法行使、监督形成合力”模式运作,围绕“审批、土地、工程、资金”等13个关键环节出台工作意见,实现由多头监督向一体化监督转变,打造更加廉洁、高效、公平、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,为自贸片区开发、开放保驾护航。

(原标题:【记协广东行】从全国首创到对标国际 粤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发力)